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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点击量:2441 日期:2012/04/05 作者: 编辑: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评奖范围

四川省第十五次社科评奖成果申报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要求

(一)各文科学院(部、所)申请人需在4月27日前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此表只填表一和表二)(一式一份)交到各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学校社科联办公室(科技处文科科)。其他单位申报人直接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交学校社科联办公室(科技处文科科)。

(二)各文科学院(部、所)科研秘书在4月30前统一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和本单位《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交学校社科联办公室(科技处文科科)。

 

附件:

1.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

2.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联系人:雷斌 陈乙玮 联系电话:87600245

办公地点:九里行政楼217房间

 

科技处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