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详情请查阅网址: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50691.htm。公司2013年度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近期发布《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大家近期注意关注自然基金委网站(网址:www.nsfc.gov.cn)(或到各单位科研秘书处查阅纸质版),仔细阅读指南,按相关要求提出申报。
1、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2013年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的申请受理和评审程序将与面上项目同步,不直接上会评审。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申请资助类别
主要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具体介绍详见《指南》前言。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及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按照各类项目撰写提纲要求,并对照2013年度自然基金申请自查表(见附件2)撰写申请书。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人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家推荐;(中级和初级职称的人经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的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均可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
(3)在职研究生申请者(工作单位为公司)附件应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者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脱产研究生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2、限项规定
在研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在申报时,请注意限项检查(限项规定详见《指南》或附件3)。主要限项要求如下:
(1)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作为负责人只能获得1次资助。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特殊说明:
(1)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科学仪器类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部门推荐项目获得资助后,原则上要求结题前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其他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
3、申请书及申请代码
(1)请务必使用新申请代码。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2013年部分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包括地理学(D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和肿瘤学I(H1601至H1614申请代码)。上述学科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见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该一览表详见基金委网站“申请受理”栏目下的“特别关注”。
(3)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Ø 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3年1月1日后登录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http://www.nsfc.gov.cn/nsfc/cen/00/download.html)下载2013版申请书电子版(或见附件1),2012年及以前版本一律不能使用(不能通过基金委初审),安装时请务必卸载旧版本申请书安装文件。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将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提交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Ø 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将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提交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其他注意事项
(1)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须将本人博士后人员身份信息告知科技处,并由本人所在学院出具学院盖章、学院领导签字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学院继续从事相关研究。
(2)更多注意事项请详细阅读《指南》。
四、校内申报日程安排
申请书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校内受理起止日期:2013年2月25日至3月4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内 容 |
12月中下旬 | 基金委网站发布2013年《项目指南》,各单位认真研究《项目指南》及最新变化。 |
1月1日 | 基金委发布2013版申请书。 |
1月1日后 | 申请人下载最新版申请书,根据基金委最新《项目指南》及申请通告要求,完善申请书格式及内容。申请人自行查重,形式审查并填写《自查表》。申请书研究内容自行请专家审查把关。 |
2月25日前 | 各单位将基本信息完整并检查保护后的申请书基本稿电子版汇总提交科技处重大办检查。邮箱。 |
2月26日—3月1日 | 申请人将《申请书》及《自查表》交给各自单位,由各单位组织审查把关,并在《自查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
3月2日—3月4日 | 各单位汇总《申请书》(一式两份纸质申请书及版本号一致的电子版申请书)和《自查表》后,提交科技处重大办。电子版也可发送至重大办邮箱。 |
3月5日—3月10日 | 科技处审查,并进行最终小幅调整。3月10日前未提交过基本稿的申请书,3月10日之后一律不接收。 |
3月11日—3月16日 | 科技处完成最后工作(上传电子版、审核、申请项目清单、公函、盖章、整理打包。) |
3月17日 | 纸质版申请书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
注意:2月25日前提交申请书基本稿电子版,3月4日前提交申请书纸质和电子完整版。请各单位督促教师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表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提交材料
1、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杰出青年基金须报送三份);
2、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一致的电子版申请书(采用在线撰写的申请书除外,请自行网上提交);
3、2013年度自然基金申请自查表一份(项目申请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各学院公章)。
六、科技处联系方式
科室:科技处重大办
联系人:马霖、张骏
科技处网址:http://sro.swjtu.edu.cn
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115.67.43(或登录科技处网站,点击右侧“进入科研管理系统”)
地址:九里校区行政楼219房间
特此通知。
附件:见科研管理系统。
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