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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关于申报2013年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项目的通知

点击量:3337 日期:2013/04/10 作者: 编辑: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13年度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

(一)计算机信息

1.微电子与光电子

2.网络与通信

3.先进计算技术

4.虚拟现实与数字媒体

5.信息安全技术

6.现代服务业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1.医药生物技术

2.中药、天然药物

3.化学药

4.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

5.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三)新材料技术

1.金属材料

2.无机非金属材料

3.高分子材料

4.生物医用材料

5.精细化学品

(四)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1.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和相关产品

2.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

3.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

(五)资源与环境技术

1.城市化快速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控制技术

2.乡镇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和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

3.新型工业和重点污染行业污染控制技术

4.发展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

5.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技术

6.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六)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1.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

2.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3.先进制造技术

4.新型机械

5.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

6.汽车行业相关技术

(七)文化与科技融合

1.民族性原创数字动漫

2.新媒体和新影视

3.数字产品造型设计

4.数字化演艺装备和舞台技术

5.虚拟旅游互动体验

6.数字竞技软件和教育软件

7.二维、三维创意设计

二、资助对象

重点支持在川高校在读老员工、在川高校及科研院所研究生、在川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以内)等。

三、资助方式

1. 培育项目

重点支持国家重点扶持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以及有应用前景和产业化前景的小发明、小创造,每个培育项目资助2-3万元。

2. 重点项目

重点支持一批具有突出的技术先进性和实际应用性的苗子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前两届苗子工程入围项目,经过这两年的持续发展,在技术上有了重大突破,或者产品已经进入实际应用,达到重点项目要求的,可继续进行申报。重点项目将纳入四川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体系,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资金拨付

资助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分两次(启动时支付60%,结题验收合格后支付40%)拨付给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拨付给苗子团队,并负责监督项目开展。

四、申报要求

1.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资助项目实行带头人申报制,必须组建不少于5人的团队。

2. 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资助项目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

3.培育项目和重点项目分别在不同的入口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详见四川科技创新苗子工程服务平台(http://xmgl.scst.gov.cn/)使用说明。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培育项目和重点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苗子工程申报资格。

4.重点项目申报前请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xmgl.scst.gov.cn/)进行注册,以邮件形式(kjczdb@swjtu.cn)告知单位管理员。经单位管理员验证后,方可进行在线填报。

5.申请人将申请书纸质版交到学院科研秘书处(培育项目一式两份,重点项目一式四份),经科研秘书汇总后于4月19日前统一报送到科技处重大办(行政楼219房间)。

 

联 系 人:潘晓宇  

联系电话:87600274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