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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科技评估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点击量:2655 日期:2014/06/18 作者: 编辑: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科技评估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成都市征集科技评估专家入库专家的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专业领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所规定的领域。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3年以上,在所属行业或技术领域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家、省、市相关科技和经济发展状况及产业、技术、法律等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工作严谨、认真,坚持原则,能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参与评估活动,能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有关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规则、规范,在评估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根据专家来源机构的不同性质,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

  (二)企业: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或担任企业中层以上职务并从事专业技术、管理、财务等工作5年以上。

  (三)政府机关、行业管理部门:担任政府机关县处级以上职务或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

  (四)其他:获博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部分特殊领域或行业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入库条件。

二、专家入库程序

  (一)符合入库专家条件和要求的人员,可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等方式提出申请。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持《专家入库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送市科技评估中心。

  (三)市科技评估中心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入选专家库,并发放《科技评估专家资格证书》。

三、报送要求及联系方式

  (一)专家下载“成都市科技评估专家入库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后,请将亲笔签名的纸质登记表及电子版(一式一份)于6月25日前报送科技处重大办(行政楼219房间),同时须提供专家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联 系 人:潘晓宇 马霖

  联系电话:87600146

  学院联系人:于洋  电话:66367433

  E-mail:kjczdb@swjtu.com

  附件下载:/UpLoadFiles/files/2014-06-18/20143818033816.doc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