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人才工作安排, 现将启动 2021 年(第七批) “人才 团队队伍培育系列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 青苗计划。 具备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创新能力, 或者 具有从事高水平科研工作经历, 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一般应具 有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 申报当年 1 月 1 日, 男性人选未满 32 周岁,女性人选未满 34 周岁。
(二) 雏鹰计划。 具备承担基础研究课题能力, 或者其他从 事科研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并在科学研究方面较国 内外同龄人取得显著成绩。一般应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 申报当年 1 月 1 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男性人选未满 35 周岁和女性人选未满 37 周岁, 人文社会科学类男性人选未满 38 周岁和女性人选未满 40 周岁。
(三) 扬华计划。 应具有良好的发展势头, 学术造诣高, 具 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 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 认的突出业绩。申报当年 1 月 1 日, 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未 满 40 周岁, 人文社会科学类未满 45 周岁; 原则上申报前应在教
学科研单位同类教师四级岗位。
二、申报要求
(一) 限额申报。 本年度“雏鹰计划”“扬华计划”申报采用 总量控制的方式进行,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申报名额, 严格按 照通知要求和申报条件遴选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拟直接从校外 引进的人才,不占用本次申报名额。
(二) 限次申报。 2019 和 2020 年度连续申报但未入选的, 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一项目。 “申报计次”:经教学科研单位审核 后推荐上报至学校, 算作一次申报; 单位内部推荐但未推荐上报 至学校的,不计次;拟直接从校外引进的人才, 不计次。
(三) 已申报过上一批次“雏鹰计划”、“扬华计划”并通过 公司推荐, 但未能通过学校评审的,且本次申报与前次申报相比, 无明显成果更新及重要学术进展, 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如有成 果更新及重要学术进展需申报, 请申报人同时提供《关于“成果 更新及学术进展”的情况说明》(具体见附件)。 “成果更新”是指 自上次申报时间至本次申报时间跨度内有成果更新及重要学术 进展。
(四) 已纳入支持计划, 正在资助期内或已完成资助的, 不 得再次申报同一计划, 但可申报更高层次系列支持计划。
三、申报流程
“青苗计划”、“雏鹰计划”及“扬华计划”申报遴选按照以 下程序进行: 个人申报——教学科研单位推荐(含教授委员会
学术评议、二级党组织政治把关初审) ——学校政治把关复审 及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学校审定。
四、有关要求
教学科研单位党政应对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 水平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 性。
五、提交材料要求
(一) 纸质材料:
1. 汇总表(具体见附件), 1 份;
2. 申报书(具体见附件), 1 份;
3. 附件支撑材料, 1 份。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使用 A4 纸, 双面打印, 各 1 册; 申报书 无需胶装(用 1 钉或夹子即可), 附件材料须有封面(参照申报 书封面制作)和目录,支撑材料按照要求排序, 要有页码。
(二) 电子材料:
1. 汇总表,以“xx 公司培育计划人选汇总表”命名;
2. 申报书, 需完善所有专家推荐意见、单位审核意见及职 能部门意见,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扫描成 PDF 文件,以“姓 名-XX 计划申报书”命名。
3. 附件,所有支撑材料按照以下顺序生成 1 个 PDF 文件, 以“姓名-XX 计划附件”命名。支撑材料包括: 1.关于“成果更 新及学术进展”的情况说明(首次申报无需此项); 2.学历(学位)
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护照复 印件; 5.申报书中所涉及的科研项目、教改项目、学术论文、教 改论文、专著、专利、获奖、担任国际学术会议重要职务及在国 际学术会议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所有申报材料均由教学科研单位统一进行报送, 若涉及保密 信息, 教学科研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规定审核把关, 妥善做好保 密技术处理,并通过线下方式报送。
六、提交材料时间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汇总申报材料(电子及纸质) 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 12:00 前提交至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附件:培育计划申报相关材料
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