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1835 日期:2016/12/09 作者:员工工作组 编辑:
【转发校团委】关于推荐公司优秀贫困生参与榕商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http://youth.swjtu.edu.cn/ShowNews-35950-1.shtml
请符合条件的员工于2016年12月13日上午11点前将“榕商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到X8225相应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逾期不再接受任何申请。
注意:
1、申请员工籍贯必须为福建籍,福州籍优先;
2、申请员工应是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
3、申请员工材料应属实,如不属实者给予相应惩处;
上一篇: [SRTP]2016年老员工科研训练项目(SRTP)中期检查结果
下一篇: 【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创新奖”“文体比赛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